
有些发布商可能收到过这样的通知邮件:“发布商不得更改Google广告的行为或定位,包括在“浮动框脚本”中实施AdSense广告代码,或使用隐藏关键字或IFRAME更改广告定位。”有不少发布商写信给我们问到底哪里违反了我们的政策。今天我们就来详细地介绍一下什么是“修改广告的行为或定位”。
根据我们的政策,发布商不得以任何Google不允许的方式来操控标准的广告行为。为了管理网页方便,发布商可以在一个页面上使用单层iframe最多投放一个广告单元,但不可以修改广告的定位和展示方式。您可以在AdSense政策中的“网站与广告行为”部分中查看具体规定。
为了更直观地为各位发布商提供指导,我们下面列出了违反这一政策的几种行为,请大家注意避免:
1.把广告设置为浮动形式
2.广告遮挡网页内容,或网页内容遮挡部分广告
3.广告闪动或以其他方式吸引用户注意
4.投放广告单元的数量超过我们的政策允许数量(3个广告单元,3个推介单元,3个链接单元,2个搜索框)
5.在网页中使用隐藏或无关关键词人为影响广告定位
6.在一个网页使用iframe投放多个广告单元
7.使用iframe将广告定位到其他网页或网站
8.使用2层或多层iframe投放广告,人为影响广告定位。
9.把广告或投放广告的网页嵌入到软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