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00元征集北京八大处重阳老寿星形象设计大赛 (2)
6.5创意原理连贯且令人信服,能够使其具有故事性和人格化。
七、保密性
7.1 为确保组委会在全市范围内保护八大处“重阳老寿星”形象,本次设计大赛的所有参赛人都必须严格遵守以下保密规定,任何违反下述保密义务的行为将可能削弱参赛作品的设计方案本身的价值。
7.2 参赛人在创作参赛作品的过程中以及向组委会提交上述参赛作品时,均应对该参赛作品本身(及其创意)严格履行下述保密义务。履行下述保密义务的期限应自开始创作参赛作品的设计方案之日起至组委会公布最终确定的八大处“重阳老寿星”形象之日止。
如果参赛人为单个法律实体(或者参赛人为包含一个或一个以上法律实体的群体),则参赛人应要求该等法律实体中每一位参与参赛作品创作、修改工作的人员均遵守下述保密义务。
7.3 参赛人对保密义务的履行,即要求参赛人及创作参与人员在上述保密义务期限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组委会所指定的特定人和评委会除外)披露参赛作品的任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参赛作品的设计方案及其创意。
7.4 在本次设计大赛举办期间,组委会保留取消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参赛人其参赛作品的参赛资格的权利。
7.5 如参赛人对上述保密义务的违反致使组委会遭受任何损害,组委会有权要求该参赛人赔偿北京八大处重阳游山会组委会相关经济损失。
八、参作品设计方案的著作权及使用
8.1参赛人一次性、不可撤销地将其对参赛作品所拥有的著作权(及其对参赛作品的设计方案一切图像的或立体的表现物的全部权利)全部转让给组委会。
8.2 最终获选的参赛作品的设计方案将成为北京八大处重阳游山会“重阳老寿星”形象。组委会有权决定或许可他方在下述范围内使用,包括但不限于:
(1)在本次大赛举办过程中,在组委会组织的宣传活动和制作的宣传品、场地和景观设计中使用,以及在与北京八大处重阳游山会有关的所有文化、教育和体育活动等一切活动中使用;
(2)组委会在其出版材料中的使用,以及通过制作、印刷或电视转播等方式在全国媒体中展现;
(3)在赞助商的市场开发活动中使用;
(4)在北京八大处重阳游山会举办期间通过电视转播或用于电视转播权所有人所进行的推广活动,用于相关的市场推广活动,以及组委会推行的商业性活动和许可活动等。
九、奖金
最终获选的北京八大处重阳游山会“重阳老寿星”形象的参赛作品,一等奖一名,参赛人将从组委会一次性获得奖金人民币9900元;二等奖两名,参赛人将从组委会一次性获得奖金人民币990元;三等奖三名,参赛人将从组委会一次性获得奖金人民币99元。
十、争议
对本规则及其附件产生的任何疑义,北京八大处重阳游山会组委会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大赛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组委会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并进行解释。
十一、参加本次大赛的一般性条款
11.1 参赛人应独立承担其参加本次大赛的全部责任,无权就其参加本次设计大赛的行动从组委会或大赛办公室获得任何补偿。参赛人参加本次设计大赛以及本次设计大赛的每一阶段均需要完全接受包括本规则及其附录在内的各项条款。
11.2组委会保留不从提交给本次设计大赛的参赛作品中确定八大处“重阳老寿星”形象的权利,并有权选择或不选择该形象,取消、推迟或重复有关程序,而不承担任何因上述原因而须支付给参赛人一笔酬劳或补偿的义务。
11.3 参赛人无权就与设计和提交其参赛作品、提交参赛文件所使用的封套等事项有关的费用获得任何补偿。
11.4 本参赛规则的所有条款都是实质性条款,不遵守这些条款中的任何一条的参赛人都可能被取消资格。
11.5 如果参赛作品是由群体提交,则该群体的所有成员应对该群体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11.6 所有未能依法获得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机构,均应以自然人的身份参加本次设计大赛并签署相应的文件。
十二、 法律
本次设计大赛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依据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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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23 11:53:00 出处:
中国设计秀cnwebshow.com